“
一房多卖”这一实体行为构成了严重的契约违约以及
违法违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立即采取行动,搜集并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与卖方之间的通信往来等等。从法律层面来看,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尤其是关于
合同效力以及
物权变动的规定,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如果各个买家都没有完成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那么已经合法占据该房屋的买家将享有优先的权利;若所有买家都未能合法占据房屋,但其中有人已经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那么他将拥有优先的权利;最后,如果所有买家都未能合法占据房屋,并且也都没有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那么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各买家实际支付款项的金额大小及其支付顺序、是否进行了网络签约、
合同成立的时间早晚等多个因素,以确定保护权利的优先次序。在此,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的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对您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