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我国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企业在面临解散时期,针对处在怀孕、产后以及育婴期这一特殊阶段(即所谓“孕期、产期、哺乳期”三大期间)的女性员工,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向其提供适当的
经济补偿。在实践中,经济补偿将根据
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服务时间长短来确定,此种计算方法的依据是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
基本工资的
补偿金,不足一年则按照整年时间来算。若服务时间介于六个月至一年之间,那么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若服务时间不满六个月,则仅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处在三期阶段的女性员工还应该获得在此期间的
工资收入、生育津贴等相关
赔偿。倘若企业未能依法全额支付这些赔偿费用,那么这些女性员工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和期限,需要结合女性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