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位调动这一行为,实际上涉及到对
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处理,因此必须由劳资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来确定。
如若未得到任何一方的同意而强行进行这一调整,则
劳动者将享有权利
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同时有权索求相应的
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短而定,每个人
工龄每增加一整年,则按照当地规定的薪酬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量的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反之,若用人单位擅自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其应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作为
损害赔偿。
此外,职位调动属于劳动
合同条款的变更,务必征得单位与的劳动者的共同商议与同意;且还需考量此举是否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倘若缺乏足够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劳动者有权拒绝该项调动,此时用人单位若以此为理由解雇劳动者的做法便构成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