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税法相关细则规定,
个人所得税需按照实际发放的
工资水平进行计税。具体而言,
个税的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居民个人的各类综合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将全年的收入金额减去六万元的起征点,以及各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明确了其他扣除的部分后,剩余之金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对于来自非居民的工薪收入部分,其应纳税所得额则以每月的收入金额在减去除五千元的起征点之后的余额作为标准;
再次,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项目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为,每次产生的收入数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针对经营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是,在将每年的总收入减去相应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所得出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最后,涉及到财产租赁所得时,如果每次收入在四千元以内,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将被减去八百元,而若收入超出四千元,便需要在此基础上再减去百分之二十的额外费用,这些步骤均完成后,剩下的数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这几类收入,我们的税收计算方式是将每次收到的款项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