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所在统筹地区全体职工的月平均
工资作为计算基础。在该基础之上,
七级伤残的人员可获得26个月的补贴;
八级伤残则可以获得18个月的补贴;
九级伤残人员可获取10个月的补贴;而对于
十级伤残的人员来说,他们将有幸得到6个月的补贴。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在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相关条款,其中明确指出了上述标准和计算方法。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