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员工被解雇事宜,用人单位有责任提前至少一个月向
劳动者发出通知,同时还需向其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
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
此外,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对于因工致残无法胜任原有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
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
值得强调的是,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应以劳动者在上一个月在本单位所获得的
工资标准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