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现行的薪资制度,您平日
加班将获得正常
工资的1.5倍报酬;而在周六和周日加班,则可得到双倍歉收。以此为基础,以您的基础工资1810元作为参考标准,我们进行计算:
首先,根据最常用的月平均工作时间21.75天,可以得出您每小时的应得薪酬为:
第一步,求得1810元÷21.75天=83.21839元;
然后,用所得的结果除以每日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即:83.21839元÷8小时≈10.402298元。因此,您每小时的
劳动报酬为10.402298元,假设每天有8个工作小时,那么您每日的酬劳将约等于83.21839元。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