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务需要而休
产假的教师,需根据相关制度要求提交假期申请表、生育指标审批通知书、预产期证明(未分娩者适用)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已分娩者适用)等文件资料,并依照严格的审批流程进行
递交与审核。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女性职员在生育过程中理应享有98天的产假待遇,包括审议通过日起至产后第8天止的预设假期以及其他附加假期内容,如难产情况下所增添的那15天产假,或者如若幸运地生育多胞胎,每额外育有一名婴儿都可增加15天的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