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防暑降温补贴的现行标准规定如下:对于暴露于户外环境中进行露天作业的
劳动者,其每月经历的高温天数所对应的高温津贴额度应不少于每月60元人民币;而在气温达到33摄氏度及以上环境下,在室内工作的员工,他们的高温津贴则不能低于每月45元人民币。
高温补贴制度旨在通过提高
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期间的清凉饮料费用发放标准,确保在炎炎夏日高温条件下,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同时也能保护广大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
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