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请假以进行试管婴儿治疗一事,此项应视为正常的
事假范畴,而非
病假。身为雇员,当其身体不适或遭受专业认定的
因工负伤时,方可申请病假休息,至于进行试管婴儿等医疗行为则并不在其列。对于存有此类需求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数以及在本单位工作年数这两大因素,酌情给予最长至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处置。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