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后的社会保障
退款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详尽解答。如果个体参与了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在他或她由于疾病或非工作原因去世之后,其亲属有权获得丧葬
补偿金以及
抚慰金的待遇。更为重要的是,若个体在尚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因病或非因工而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他们还能享有病残津贴待遇。所有这些
赔偿费用都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承担与支付。对于个
人死亡的情况,如果其个人账户尚有余额,则可由
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了解到,仅需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全额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该养老保险关系。此外,身故前产生的
医疗费用也可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处理。
最后,请携带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
死亡证明文件、
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社保金的退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
补助金和
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