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者由于其自身因素而致使
抵押贷款遭到拒绝,则无法据此申请退回
定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向对方支
付定金之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义务履行或未能完全按约履行,造成另一方实现合同目的困难的,该方并无权利要求返还定金。
如因某种非双方所能控制之事态发生,致使商品房
销售合同暂未顺利达成签订,卖方应依照规定将定金悉数退还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