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使雇主提前一个月向员工传达解职事宜,仍需对其进行相应的
赔偿。
然而,当雇主在实施辞退行动之前30天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时,则无需支付预告期为一个月的
代通知金。
尽管如此,即便达到上述条件,雇主仍然必须履行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若是雇主由于违反
劳动法规而决定解雇员工的情况下,应付给的
经济补偿金将加倍。
至于经济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依照
劳动者在雇佣单位的服务时间长短来确定,具体做法是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中每满一周年就给予一个月固定
工资作为基准。
对于已经服务了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但是尚未达到一年的阶段,将被视作一年进行处理;若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的话,薪资补偿将会是半个月。
所谓的“
月工资”,实质上是指劳动者在与企业
终止劳动合同或退出劳工群体前所计发且未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过去12个月份中的平均水平。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