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坏
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办法如下:若夫妇二人均存在过失情况,便应按照各自过错程度进行相应责任划分。倘若仅有一方故意损害夫妻共有的
财产权益,那么在夫妇
协议离婚或经由
法院判决离婚并进行
财产分割过程中,此方应当被判定为少分甚至丧失对部分或全部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对于已
离婚的夫妇而言,如发现之前存在上述行为,可在自发现之日起至满三年期间内向人
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重新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