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有向所在单位申请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约的权利,然而,这则需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具体来说,劳动者必须已持续在该公司供职达10周年之久,且该权利必须经由劳资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才能正式获得批准。
所谓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是指在其条款中未明确规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
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