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切实履行为其雇员缴纳
养老保险的义务。在此基础上,依法合规的
企业单位须依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以其全体
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既定的比例向
社保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并将其列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账户中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