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民事合同中的
违约金所占比例通常被限制在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即上下限分别为10%-30%)以内。然而,当
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极其严重的
经济损失时,法院可能会允许酌情将违约金适当上调并调整至不超过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即所谓的“违约金上浮至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在实际商事活动中,我们在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往往都会添加一项关于“违约金”的风险条款来对交易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目的在于保障遵守契约精神的一方权益,同时也
保证了合同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