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
法规,
十级伤残者可获得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为其七个月的个人平均月缴薪资,而这位人选的个人平均月缴薪资应是他在受到
工伤事故或患上
职业病前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值。
若此员工的个人平均月缴薪资超过了统筹地区全体职员
工资水平的三倍,则须以这一地区的全体职员工资三倍来作为参考;反之,若其个人平均月缴薪资低于统筹地区全体职员工资水平的六成,亦需以此地区的全体职员工资六成为参照。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
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