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每日的
加班时间通常不应超出一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累积则不能超过36小时。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之外强行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劳动行政机关将对此发出
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同时进行罚款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