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其解散而引发
劳动关系的终止,则需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2.关于
补偿金的具体金额,根据规定,每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将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部分,也可视为一个整月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达六个月的情况,则按半个月计算。此处所提及的“工资”,特指
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内所有工资收入的平均值。
《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