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不幸面临
倒闭且账户资金匮乏的困境,您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
破产清算程序,以
破产财产作为对员工的
赔偿来源。
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您首先向当地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随后携带劳动仲裁书前往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待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及共益
债务之后,将优先用于偿还
拖欠员工的
工资、
医疗费用、
伤残补助金、
抚恤金等款项,同时还需支付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以及相应的
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