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
未成年人在年满十六周岁之前从事任何形式的劳动活动均被视为
童工,而童工是受到法律严格禁止的。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均不得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否则将面临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
处罚甚至可能导致停业整顿和
吊销经营执照的后果。
童工,是指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通常为十六周岁)的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统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那些特殊行业中,如需要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工人,也必须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方可施行,同时应确保其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健康保障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
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