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事宜,是否能够被认可为工伤并非绝对。
倘若此事件并非系由劳动者自身承担主要过失引发的车祸情况下,那么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车祸无疑可被判定为工伤范畴。
然而若此次车祸乃是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所致,便无法获得工伤待遇。
在此需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公共运输工具事故伤害的情形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