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若非因职业职责而导致的损伤,通常并不被归类为工伤范畴。
故意伤害与工伤两者之间的差别在于:
前者属于个人行为所致的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
后者则源于劳动者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受到的人身损害。
在此情况下,故意伤害案件的赔偿责任方为加害者;
相反地,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者则为所属单位。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故意伤害应视为侵权行为;
而工伤则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安全事故。
此外,在赔偿方面,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人有权向加害者提出索赔要求;
而对于工伤事故的受害者而言,其赔偿请求权则主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政府的其他相关规定(主要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与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