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准则如下所示:
1、医疗费用。
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合理补偿。
2、住院伙食补贴。
其具体金额将由各个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规范和规定。
3、康复治疗费用。
用于治疗工伤事故所需的相关费用必须满足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4、辅助设备费用。
各省市自治区的工伤辅助设备限额标准将作为参考依据。
5、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照月度进行支付。
6、护理费用。
在评定伤残等级之后,如需护理,且完全无法独立生活,则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进行补偿;
若大部分生活无法自理,则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进行补偿;
若部分生活无法自理,则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进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