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辞职能否认定为违约”这一议题,以下我将以简洁明了的方式予以解答。
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类特殊情况有可能导致违约的发生,即,若签署了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且公司为此付出了高昂的培训费用,同时约定了您服务期限的条件下,但在尚未达到该服务期限时就选择离职的行为,这种情況将被视为违约,进而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只要遵循以下两种合法的离职流程,那么劳动者在合同期内选择辞职通常并不构成违约。
首先,倘若用人单位出现了违反劳工法规的情况,您只需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便可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无需等待用人单位的批准,并且还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其次,劳动者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的离职申请,在未经用人单位批准的情况下也可以自行离职。
而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即可。
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收到离职申请后结算工资并协助办理离职手续。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若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职离岗,则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