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如有中途退租的意愿,理论上是可行的。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承租人应当优先与出租人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共识。
若通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便需独自决定是否解除租赁合同。
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将被视为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倘若租赁合同已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那么承租人就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