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不幸离世之际,若涉及
赔偿问题引发争议时,该职责将交由
当事人家庭代表行使,代为
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依照相关法律条款,雇主如未能按照上文所述之规定进行
工伤认责申请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工伤员工或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便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确诊/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无须赘言地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
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寻求
工伤认定申请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