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出现渗漏水现象超过其保修期限并且物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业主应当自担相关的损失负担。
物业公司可以为业主提供有偿性的维修服务。
遭受损害的一方享有权利通过委托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就房屋渗漏水产生原因以及具体的修复措施进行专业技术鉴定,同时根据该报告要求侵权方及时实施必要的修复工作,并有权依据实际发生的修复过程中的损害提出索赔请求;
倘若侵权方不能积极配合,受害方则有权将争议事项诉诸于法律途径解决。《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