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否返还租房押金的问题,我们了解到以下信息:
在承租人方面并未出现任何过失责任的情形下,租户所支付的押金理当予以退回。
换言之,押金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保障租赁合同双方的权益,一旦租户的行为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那么这笔押金既可以充抵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若有不足,还需额外进行赔偿。
然而,当双方的法律关系解除且没有其他纠纷存在时,押金便应当如数奉还;
但是,如果租户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约定,那么押金则会相应地被扣除。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