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通过贷款措施购买拆迁安置住宅,主要取决于该住宅的所有者对该物业是否拥有百分之百的所有权。
若所有者确实享有100%的所有权,则此类住宅可进行正规的买卖交易;
反之,则极有可能面临无法进行买卖的困境。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那些已经获准买卖的拆迁安置住宅,其所有者有权申请抵押贷款以支付房屋购买款项。
然而,购买拆迁安置住宅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
首先,这类住宅通常并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无法实现转让,这无疑会给购买者带来困扰——他们可能已经支付了房屋价款,但却无法获得物业的完整所有权。
其次,由于房产证的缺失,购买者很难判断卖方是否真正拥有待出售物业的完全产权。
此时,卖方所提供的安置补偿协议与待售房屋之间往往缺乏明确的联系纽带。《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