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企业作为雇主在
劳动关系中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履行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以及符合国家对
工资发放的规定,
保证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薪酬。
倘若用人单位未能遵照上述要求,采取拖延或者不足额支付方式对待
劳动者应得的报酬,那么劳动者有权依据我国法律程序向人
民法院提出支付请求,由人民法院正式下达支付指令。
同时,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所得,或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
最低工资水平,亦或是安排劳动者
加班却未支付相应的
加班费用,或者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都应当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严厉监管,通过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方式进行强制纠正。
对于劳动者薪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应补足工资至正常标准;
如果
逾期仍未支付,用人单位还需依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支付
惩罚性赔偿金。
至于工资的具体发放方式,应当采取法定货币形式,禁止以任何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进行薪酬结算。
对于公司来说,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然而,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亲自领取工资时,他们的亲友或者他人可代为接收,亦或是用人单位可选择委托银行对工资进行发放。
此外,用人单位还有义务对劳动者工资的发放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支付的数量、日期、领取人以及相关签字等信息,并在至少保留两年的期限内予以妥善保存,以便将来查阅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