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期满时,该项劳动合同便自动失效。
然而,倘若
当事人依旧选择继续留在原雇主处工作,那么这段时间就构成了
劳务关系的实际发生时期,在此背景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同原雇主续订劳动合同。
若原雇主未能遵守此建议并未及时
续签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
经济赔偿责任由该方承担。
反之,若是员工本人没有选择续签劳动合同,其将面临如下两种具体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若原雇主坚持执行或者甚至提升原先的
劳动条件,而员工本人却依然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无需承担任何经济
赔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就是,若原雇主要求降低原来已有的劳动条件,员工拒绝签署此类协议,那么雇主必须承担因合同
续签失败而引发的经济赔偿责任。
此外,若
劳动者未能在
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到一年后提出此类请求,他们有权要求原雇主向每位员工每月发放双倍的报酬。
其次,对于在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和责任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原雇主应清楚地向每位劳动者明确通知他们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同时也不会再与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接着,为每个劳动者开具相应的劳动终止证明文件,详细记录包括劳动终止日期、相关职位以及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等信息;
然后,根据
劳动法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完成所有与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障关系相关的转接和处理事项;
最后,按照法律规定,向每位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偿款。《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