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
劳动者持续
旷工长达十五个自然日,那么这就构成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此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自身的权力自主地决定是否立即与该员工
解除劳动关系。
此外,若该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上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相关的
劳动法律
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向该员工提出
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
然而,在计算经济损失的
赔偿金额时,用人单位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确保所扣除的金额不超过该员工当
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