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远赴外地工作,下班返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之际,如若责任并非由您自行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此等情况便可被视为工伤范畴。
在这里,我们将"非本人主要责任"定义为包含负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的行为;
然而,如果因个人原因承担了主要责任或全责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害,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在对职工常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工伤性质认定之时,我们需要综合以下四大要素加以考量:(1)上下班的固定时间段;
(2)必须经过的上下班路线;
(3)责任并非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以及(4)涉及机动车事故的影响因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