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并不是从
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而是指在综合考虑
个人所得税应税额时单独扣除这部分费用。
自然人若作为独生子女,将按每个月2000元的固定数额进行扣除认证;
而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那么他们需要在自身和兄弟姐妹之间协商,共同分担每個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
赡养一位及以上被
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