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务派遣制度下,雇主无权任意解聘派遣员工。
在遣散派遣员工时,雇主需提供充分且合理的法定辞退原因,若未能满足以上条件,则须给予该职工相应
经济补偿。
同时,劳务派遣机构也应把劳务派遣协议的全部详细条款合理地传达给使全体被派遣员工知晓。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擅自克扣或截留用工单位依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付给被派遣员工的那部分薪酬收益。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额外向被派遣员工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
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