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上下班途中不幸遭遇摩托车碰撞,并不意味着一定可被视为工伤。
关于工伤的界定,我们认为须满足以下两个重要前提:
其一,必须在您正常上班路径中发生交通事故;
这里提到的“上班路径”即符合如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路线:
1.您在合理时间段内往返于工作地点至住宅区(或常居之地)以及单位宿舍之间的路径;
2.您在合理时间段内往返于工作地点至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之间的路径;
3.您在此期间开展的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各种活动,并且该行为是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及合理的行进路线上进行的;
4.在合理时间段内选择其他合理的路径。
其二,不能是由您本人主责导致的交通事故。
只有在完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才可以将此事件认定为工伤;
否则,将难以胜任工伤的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