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干了十天
辞职,
没签合同是有
补偿金的。单位不签订书面的
劳动合同是
违法的行为。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
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
工资的、没有交
社保的,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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