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在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完毕后尽快申请支付,不存在长时间的拖延期限。
而当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当下就确定支付事宜。
倘若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支付,劳动者有权自应当支付之日起的一年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在工伤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费用,应按照正常工资的支付周期或者在费用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同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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