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因裁员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用人单位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二)裁员赔偿部分。若用人单位属于合法裁员,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裁员,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