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社保纠纷专题 > 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

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

条件:
(一)避险意图,行为人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有明确的认识,并希望以避险的目的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心
理态度。
(二)避险起因,危险来源主要包括:自然力量,动物的侵袭,侵害行为,人的生理、病理过程。
(三)避险时间,是在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迫的、直接危险。
(四)避险对象,针对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五)避险限度,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避险限制,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
(七)避险禁止,不适应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