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在哪些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予受理

在哪些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申请,不予受理:
(一)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范围的;
(二)超出申请时效规定的;
(三)申请人要求鉴定的范围超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载明的受伤部位、伤情的;
(四)对《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确认的受伤部位、伤情不服的;
(五)对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鉴定项目外的事项提起再次鉴定的;
(六)申请再次鉴定但不能提供有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经当地人社部门确认的老工伤人员除外);在你认为的受工伤赔偿之路好难中,如果选对了方向其实一点也不难。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