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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和待遇审批

1、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时,参保单位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2、办完退休手续后,单位经办人员到机关事业处离退休管理窗口申领、填写《某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单位经办人员报送审批表时要附下列材料:
⑴职工人事档案;
⑵退休审批手续(社保留存原件);
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⑸同版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⑹全民合同制职工需携带养老保险手册、退休前月工资表;
4、离退休专管员受理单位报送资料后的下个月,为退休人员核算应发养老保险金标准,复核无误后,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5、单位经办人员持核定好的待遇审批表和人事档案等资料到劳动厅养老保险处审批后,再将审批表报回机关事业处离退休管理窗口。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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