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
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且因取得这些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内: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
民法院的证明或
判决书;
2、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下落不明认定
因工死亡的,应提交人民法院
宣告死亡的结论;
3、因工外出或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
责任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4、在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5、复退、
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 命
伤残军人证》及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证明;
6、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