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
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
赔偿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