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遇到用人单位在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表达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
(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计算自己应得的赔偿金,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女职工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通知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