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
工资和补贴有下列项目:职级工资;
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教龄津贴;地方性补贴;车补;乡村教师补贴;目标考核奖;其他。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如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还应当予以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