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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延迟复工期间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

不属于,春节假期延长期间(2020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2 日)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但春假期间仅有三天(大年初
一、初
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故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属于增加的普通休息日,参照每周休息日执行。

延迟复工期间(2020 年 2 月 3 日至 2 月 9 日)通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该停工停产措施属于因传染病暴发及流行而采取的必要紧急措施,既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也不属于普通休息日。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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