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工伤调解书金额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利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调解书。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2.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证据,证实签订调解书时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可提供工伤实际损失证明、自身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的相关材料。
3.撤销权行使后,调解书自始无效,双方需按法律规定重新确定赔偿金额,以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议受损害方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